2018年8月6日 星期一

嘉義當舖|永豐汽車借款|(每日新聞)沒法替兒還「粉味債」 老爸捅死討債人判13年定讞

男子王仁宏的兒子欠酒店9萬元,負責討債的林岱頡上門,王希望能「分期付款」幫兒子還債卻遲滯,林要求立刻還錢,並恫嚇「不然馬上打電話找人來,鬧到全家雞犬不寧」。王假意上樓籌錢,但拿了把水果刀下樓,將刀插入林右胸。士林地院依殺人罪判王11年徒刑,檢察官認為刑度過低而上訴,高等法院認為王雖然有自首,但警方其實也找得到是誰行凶,自首部分不予減刑,改判13年。最高法院駁回王上訴定讞。
2017年2月,林岱頡到王家討債,但王姓父(48歲)子並未住在一起,林向王仁宏表示「你兒子在外面欠錢」,並亮出寫著「王志瑋」的本票。雖然兒子不叫「王志瑋」,但本票上的身分證字號和地址卻和兒子資料吻合,王仁宏認定「是兒子欠的」。
失業的王仁宏代還了一筆錢,並約定每月5日前還款5千元,但事後又無力償還。林再登門,威脅要對他未成年的女兒不利。林還在王面前撥打電話給朋友,告知王家地址,王感到恐慌。王仁宏上樓拿了把菜刀,刺進林岱頡右胸口,林遭倒向王,左側側胸壁又被刺中,林想往外逃,王仁宏卻拿著刀緊追不捨,路人見狀報警;林送醫不治。
「我只是要嚇他,希望可以讓我延後還款」,王仁宏否認有殺人的念頭。辯護律師主張,這把水果刀很短,拿刀只是想嚇人,且當時王有飲酒,酒後控制身體力量和情緒的能力下降。
高院合議庭認為,王案發時與被害人間的互動、期間有回到2樓住處打電話籌錢,這部分他都記憶清楚,而且他拿刀下樓時,還知道要把刀藏在背後,連被害人逃命時,看到對方倒臥馬路中央,還知道要移置、指揮交通,可見精神、心智未受酒精影響。高院認為,如果真的只是要嚇人,為何要刺致命部位,可見有殺人犯意;而一審考量他自首而減刑,但高院認為員警不久即趕來,有無自首影響不大,加重為13年徒刑。
最高法院認同二審判決,駁回王上訴。民事部分,死者家屬求償734萬多元,士院6月判王須賠償263萬9040元。
嘉義當舖推薦《永豐當舖》,快速借錢救急,合法借款,保密,安心可靠
嘉義永豐當鋪-新聞消息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